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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利重大事故车-法拉利重大事故车图片

C0f3d30c8 发布于2025-02-20 03:59:46 大事故车 27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拉利重大事故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拉利重大事故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贾跃亭事件是怎么回事?
  2. 男子买到事故法拉利没拿到赔偿,反被车商索赔948万,你怎么看?

贾跃亭事件怎么回事?

贾跃亭***始末:

贾跃亭,乐视控股集团创始人,乐视汽车生态全球董事长。贾跃亭在2004年的时候创办了乐视,并在六年后上市。乐视最初以视频内容为主,后来大肆扩张,乐视生态逐渐延伸到智能终端、体育、汽车等领域。

法拉利重大事故车-法拉利重大事故车图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乐视扩张初期,贾跃亭还曾经以420亿的财富名列胡润排行榜,但是在2017年因为乐视生态铺的太大,而乐视的资金债务等面临巨大问题,一年之内,乐视股价暴跌,乐视高管相继辞职,乐视债权人的百亿债务无法偿还,贾跃亭飞往美国法院将当时的乐视法定代表人贾跃亭列为失信者名单,贾跃亭从身价百亿的老总变成了逃出国的老赖。这就是贾跃亭***。

男子买到事故法拉利没拿到赔偿,反被车商索赔948万,你怎么看?

龚军以360万自车商买到的二手法拉利为事故车,***判决车商退一赔一共720万元。车商不服竟索赔948万元,其具体构成如下:
(1)自2013年8月13日车商把法拉利交付龚军当天起,至2017年1月22日截止,按同款法拉利在租车市场价格标准计算车辆使用费;
(2)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实际归还车辆之日的车辆使用费标准为每天6000元;
(3)贬值损失为200万元。

对于车商向龚军主张车辆使用费,唐律师认为是合理的。虽然车辆为事故车,但是龚军在这期间的确使用了该车辆,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出发,龚军在享受了利益的同时应该向车商支付相应的对价。

但是对于车辆使用费的支付标准,唐律师认为是不合理的。既然车辆为事故车,又怎能按照同款法拉利的租车市场价格标准计算。如果将该车辆放在租赁市场,大部分人都愿意按该价格来租车,那才是真的市场标准。车商主张按该标准计算,必须要提供证据支持才行。

法拉利重大事故车-法拉利重大事故车图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车商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索赔请求,很可能是出于对《旧消费者权益保***》退一赔一规定的不满。难以想象,如果车商的出卖行为发生在2014年3月15日之后,即《新消法》退一赔三的规定生效之后,车商将提出怎样的天价索赔请求。

无论是《旧消法》还是《新消法》,从退一赔一到退一赔三,主要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这样严厉的惩罚措施,来规范市场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有人认为对于这样高价格的商品适用退一赔一或退一赔三的规定,对于商家的惩罚太重。但是这种惩罚是商家预先就应当知道的,商家仍然选择欺诈,必然要为自己的欺诈行为买单。如果对于不同价格的商品制定不同的退赔规定,那么消费者怎么能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呢?

法拉利重大事故车-法拉利重大事故车图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判定我胜诉,并支持划得赔偿款720万。但商家一直低赖,摆出无赖行为的。

首先,对于这样的商家,我会向媒体公开,让媒体向大众曝光其无赖行为。

其次我会向***申请强制执行,以便尽快拿赔偿款。如果强制执行还没有效果,对方还耍无赖,我也会继续向***申诉,值得拿到赔偿款为止。

谢谢邀请。观点:骏东的索赔没有任何依据,纯粹是恶意拖延支付时间,但是客观的说在该案终审判决已生效的情况下,被告应当先行履行第一份判决的义务,对于其自身提起的诉讼应当另案处理不能成为不履行第一份生效判决的理由。

一、事发经过

2年多前,***判决买到事故法拉利跑车的顾客,获赔720万元。当时,这事在车圈炸开了锅。车主拿到了钱了吗?不少关心此事的人再没看到社会上有相关消息流传。其实,车主迄今没拿到钱,反被推上被告席……

  • 2015年8月,渝北区人民***判决,“骏东”返还购车款360万元及支付360万元赔偿款给龚某,共计720万元。“骏东”不服,提出上诉。龚某没拿到钱。
  • 2016年12月,市第一中级人民***对“骏东”上诉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龚某仍没拿到钱。
  • 2016年12月27日,龚先生按照***判决前去重庆骏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还车,对方不愿意接车,还车的过程公证员进行了公正。
  • 2017年4月,市高级人民***对“骏东”提出的再审进行裁定,驳回申请。按常理,龚某应该可以拿到钱了,720万元却与他三次擦肩而过。
  • 今年1月29日,江北区人民***对“骏东”反诉龚某支付车辆使用及贬值费948万元等诉求进行判决,驳回“骏东”全部诉讼请求。

二、骏东的另案诉讼不应当成为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理由

结合上述新闻可以知晓:

龚先生诉骏东合同欺诈***一案的判决已经生效,而骏东也另案对龚先生提出诉讼要求支付各种使用费。

但是客观的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故而笔者不解:即使骏东已经另案提起诉讼要求龚某支付使用费,并且驳回的情况下,为何骏东不支付赔偿款时,迟迟不见执行措施?

三、骏东的事由虽然正当,但是有滥用诉权的嫌疑

目前的现状就是骏东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却不断的提出另案事由进行诉讼,拖延支付赔偿款,虽然事由正当,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有滥用诉权的嫌疑。

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而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已明确指出:“加大对虚***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恶意诉讼已然受到制度顶层设计者的高度关注,在法治框架内规制恶意诉讼已是司法改革之使然,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必然。

所以说,结合目前双方的诉讼成本来看,显然骏东恶意拖延的行为不仅平白增加了自己的成本,而且最终还是难逃支付赔偿的事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拉利重大事故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拉利重大事故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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