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f3d30c8 发布于2024-09-14 16:12:12 大事故车 44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撞行人重大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车撞行人重大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这几天总是出现一此怪问题,偷电瓶车的被电死、行人殴打开车的,行人撞在车上死亡,那要跑多快的速度呀!既然受到邀请,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共同学习。
其实,了解这类侵害案件,可以按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去分析。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分析:
如果车主将车辆停放在供行人、车辆通行的路边,致使其它行人、车辆撞上的,车主要承担责任。因为路边不是停车场,车辆不能随意乱停放,否则违反道路安全法规。提问中车主将车停放在市政划定的,或者小区、街道划定的停车位,一般不存违规停放问题。但这还需要针对实际进行分析,如停车位划定的是否合理合法?停放的车辆有没有违反规定的加挂、改装行为等。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
分析:
停车人将车停放在停车位,蓄意让别人撞上?停车人不是神仙,他是算不出这一折的。停车人也无法预料到别人会撞上,如果能预料他早把车开走了,也不会给自己找这种麻烦。所以,停车人也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分析:飞人跑得太快,自己撞上汽车死了,这是客观存在的损害事实,没有争议。
分析: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从哲学中引进过来的,又有所区别,论述起来比较专业、复杂。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语言进行了解一下。简单的来看,如果车辆不停放那里,行人就撞不上出事车了,似乎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但仔细一想又不是主要的。造成事件的主要原因还是行人疏忽大意造成的,如果该车不停放那里,其它车停放也会撞上,没有车辆可能也会撞在墙上树上,不在这里撞就在那里撞。所以,车辆在停车位停放,不是造成行人撞死的主要原因。从责任确立来讲,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行人撞到在停车位上正常停放的汽车,最终死亡,汽车是否担责,可以肯定的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既然已经说明了,汽车是在正规停车位停放,意味着放在那里合理合法,如果认为那里停车位划定不合理,那就去向划定停车位的单位去申诉处理吧!与该车辆没有任何关系!
行人在这种情况下死亡,就相当于走路没注意撞到墙上或电线杆、甚至树上一样,撞到这些东西岂不是也要负责,自己走路不小心导致死亡,却想办法找他人承担责任,这是绝对不能被认可的!
坚决反对“我死我有理”的错误理论,什么“死者为大”,这是针对家人而言的,对于无辜者,他的死与他人毫不相干,这就是一种道德***,绝不助长这种风气蔓延,法律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判定,杜绝和稀泥的调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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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撞倒停在正规车位的汽车死亡,显然车主是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司机将车辆停在正规车位,其行为合法,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车位的规划、实施都是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进行的,一般都是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其本身是符合法律规定,车主也是没有任何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的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需要车主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车主有过错,比如车主没有将车辆完全停入车位,车主将车辆停在正规车位显然车主是没有任何过错的,所以车主将车辆停在车位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行人需要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行人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于停放在车位的车辆具有注意避让的义务,而其对于停放在车位的车辆没有尽到注意避让的义务,导致自己死亡,其对于你的行为及过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行人要对自己的死亡负责。
综上,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正规车位,其本身是没有任何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因其本身无过错,无须承担任何侵权责任。相反的是行人对于停放在车位的车辆没有尽到注意避让的义务,其行为本身具有过错,应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也就是对自己的死亡负责。
大实话:这主要看车辆停放是否存在违规,如果车辆停放存在违规,就有可能要担责。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电动车还是行人,相对于车辆来说那肯定是属于弱势的一方。毕竟,一个人的力量相对于车来说,还是渺小了一点。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说行人和车辆之间发生了碰撞,驾驶员肯定多少都要承担一些责任的,不过,如果说汽车停在那里没动,行人撞上去受伤了,那么车主该负责吗?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则案例讨论,案例背景是:王师傅开车去超市买东西,然后就把车停在了超市附近的车位上,然而,当王师傅买完东西出来时却发现自己的车旁边围了一群人,原来是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倒了王师傅的车上受伤了。但是,骑电瓶车的男子没有骑车走的原因则是因为自己受了伤,然后要王师傅对其进行赔偿。
可能大多数人看完这件事都感觉,就这还要赔偿呢?别说赔偿了,司机还得找他要撞坏车辆的维修费呢。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来说,任何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其实首先要看的就是导致这起交通事故的的责任主要在谁,然后再是具体的赔偿事宜。而在这件事中,车主王师傅是不是要承担什么赔偿,主要就是看王师傅的车辆停放是否违规。
比如说,王师傅的车虽然停在车位上,但是因为没有停好,车身有部分是在停车位外边的,并且也确实影响到了行人的正常出行,那么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就算是行人或者其他车辆撞上去的,那么停车的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当然啦,这个还要根据现实情况来划分具体的责任大小。如果车辆停放对行人的安全出行影响较小,那么承担的责任就小,但是,如果车辆停放对他人的安全出行影响较大,那就有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然后,如果说车辆就是规规矩矩地停在停车位内,没有对公共交通造成影响,那么这种情况下不但不需要对撞车的人进行赔偿,并且对方确实也要承担自己的车辆受损维修的费用,即使对方伤得很严重。因为,这时候责任主要就在于对方了,毕竟,法制社会下还是谁有错,追责谁,无过错的一方,一般是不用承担什么责任的。
其实判断的标准非常简单,只要车是正常停在车位上的,没有违规,那车主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之前也有个报道,跟这个类似,一个大妈骑着电动车,撞上了随意停在路边的一个小轿车之后,大妈不幸身亡。最后家属将这个违章停车告上了法庭,结果最后判这个小轿车车主因为违章停车直接导致了大妈身亡,因此要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了上百万。
还有一个事故跟着这个基本上是一样的,一个骑自行车的大爷,因为天太晚没有看清楚停车位上的车,直接撞了上去,人没了。最后同样是家属也把这个车主告上了法庭,最后法庭宣判,车主正常停车,没有任何违规,因此不负担责任。但是最后这个车主出于仁慈还是给了这个大爷家属几万块钱。
因此,这其实是对小轿车车主的要求,如果每个人都能按照规则停车,其实那些讹诈的人他们都无从下手,因为没有空子可钻。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往往是图方便,或者是赌气,不让停非要停,或者就稍微停一会,其他地方也没车了。万幸是没有遇到这样无赖的人命案,要不然就惨了。
如果各位是小轿车车主,你们怎么看这个事儿?如果你没有任何责任,你会选择可怜对方家属吗?会给他们一些经济补偿吗?
谢谢邀请。对本次事故中的伤者表示同情。并祝早日康复。
看了一下事情经过,只说机动车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至于伤者怎么摔倒,和小区物业有没有责任,我们不提。
此次事故,机动车占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因为,机动车驾驶员未保证行车安全,盲目驾驶,致使摔倒者二次受伤。换句话说“路上有什么,你都往上撞啊?”。本人纯属业余,粗浅分析,如有偏颇,还请见谅。
尊敬的题主您好,感谢邀请!
㊗️病人早日康复!
您提问的问题“行人摔倒后被汽车撞到负什么责任。
依笔者来看,司机驾驶员要负全责?为什么呢?
首先,第一辆白色小汽车发现后倒车远离了现场。第二辆来了却发生了撞到摔倒在地的行人。
第一辆看到了,为何第二辆看不到呢?
此问题分两方面来分析如下:
一、行人摔倒,被汽车撞到,说明行人摔倒后又站起来的过程中(身体离开地面,车身碰到行人身体),马路上一个大活人摔倒后自己又在站起来的过程中甚至站起来了,又被撞到,你说司机开车看啥?注意什么?看不到吗?很近视眼不戴眼镜怎么开车?看手机吗?开车看手机违法吧?开车走神吗更不应该,所以怎么联想肯定是司机全责。但是,行人是躺在小区门口的,说撞到不如说是被车轮压到。
二、行人摔倒后被汽车撞到,如果行人摔倒没有起来,躺在地上,(实事躺在地上)唯有车轮压到不会撞到,一般情况下车辆离地最小间隙170–220mm之间(具体尺寸有出入)。如果司机看不到摔倒的人,除了第一条外,司机车速太快刹不住车了,肯定是司机全责。
那么第一辆小汽车看见了,未停下车及时救治伤员,却倒车驶离现场。驶离现场司机要受到谴责。既然在小区门口,肯定有很多人看见了,第一辆车上肯定有摄录仪,即使没有马上掏出手机先摄像取证,然后大声吆喝过来行人救人,此时拨打120,躺在地上的行人是不会讹人的,即使讹人,那么多证人和已经摄像取证,也不会得逞的。救人是主要的,有时生命就在一刻钟之间,救死扶伤,人人有责!
感谢邀请,祝伤者早日康复
个人认为此次事故机动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不论行人是为什么摔倒在地上,机动车撞人就属于危险驾驶,而且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群里,受法律保护倾斜。
但是本案难点在于如何鉴定伤者的上,哪些是机动车撞击造成,哪些是第一次摔倒造成。赔付比例该如何鉴定。估计需要交警部门调取监控查清第一次摔倒的情况,并且进行司法鉴定的验伤。
伤者一方,一般会将绝大部分受伤原因推到机动车驾驶员上。所以后期的赔付比例比较难以界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人在高架桥上被撞责任划分应该至少是***开,行人是八。
严格讲,高架桥是不容许上行人的,行人在上面被撞应该负全部责任。但是再严格讲,驾车人也有一定责任。按《交法》规定,驾驶人平时驾驶车辆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并应随时做到降速和停车的准备。再则,我国有许多法律历来有保护弱者的特点,行人即使不容许上高架桥或者[_a***_]公路,但只要出事故,出于人道和人性的考虑,驾车人也要给与一些补偿的。
行人事故55责责任属于驾驶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具体赔付标准是根据事故的情况而定的,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等。
最重要的是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协商,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另外,驾驶人还应该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驾驶环境。
如果这事发生在法制国家,比如俄罗斯,别说是高速公路了,就是市区内的道路,行人都要不可以走的路,只许走人行道,在机动车道上撞死人,死者家属是要给机动车修车的,司机没有任何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遇上行人发生事故,应该追究高速公路方的责任,因为司机上高速要交费的,高速公路方应该提供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行人上高速公路是公路方管理不到位,不应该出现事故把责任推给司机,这是不公平的。
提个相反问题回答你,你把人都给撞死了,车一定受损了吧,那定行人全责是不是让死者家属给你修车?我见过家属围堵事故科的,也见识过死者家属把交警大队当临时居所的,结果就是让交警大队工作几近瘫痪。要让家属欢呼雀跃又不至于让司机难堪的双赢结果只有一个,找平衡,对双方恩威并施,司机行人各承担部分责任最终让保险公司来赔,兵不血刃至少司机稍许平衡,毕竟一个鲜活之命没了,但莫幻想高速公路方会为此买单
首先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人进去高速公路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只要机动车没有违法行为,驾驶人的证件在有效期之内,车辆的检验合格证再有效期内,车辆有保险且在有效期内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保险公司只承担在交强险10%内的赔偿。第二,如果在普通公路高速撞死行人就要看公路的最高限速是多少?行人有没有违法,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有没有违法。这个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来做事故责任认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车撞行人重大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车撞行人重大事故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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