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右侧
顶部左侧
当前位置:首页 > 大事故车 > 正文

湖南渣土车集镇大事故-湖南一渣土车

C0f3d30c8 发布于2024-05-27 09:40:28 大事故车 59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渣土车集镇大事故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湖南渣土车集镇大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湖南女子举报乱倒渣土,一家四口被邻居砍伤,为何他会下此死手?
  2. 如何看待湖南鸣警笛救护车与水泥罐车相撞造成1死4伤?

湖南女子举报乱倒渣土,一家四口被邻居砍伤,为何他会下此死手?

从凶手的残忍报复行为分析来看,这应该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很可能是涉恶的暴力事件

据说案件的嫌疑人颜某,他跟跟陈女士一家无冤无仇,为何因为一通举报就对她们一家人下此毒手,连2岁的小孩都不放过?还有,举报信息到底是谁透露给颜某的?

湖南渣土车集镇大事故-湖南一渣土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样的事情,实在太恶劣了!颜某的背后,到底是谁给他的胆量去犯案?

【地点】湖南省邵阳市

【人物】陈女士、陈女士父母、陈女士2岁的孩子

湖南渣土车集镇大事故-湖南一渣土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经过】陈女士打电话举报渣土车乱倒建筑垃圾,一家人4口惨遭横祸。她2岁小儿子的脸被砍得露出了两排腮腺。此外,该男子还对陈女士的父母扬起了手中的刀。

【结果】陈女士一家四口人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1、颜某背后估计有什么“大人物”撑腰,才敢如此肆无忌惮的做恶。陈女士的举报电话一下就有人透露给他,也可见这一点。

湖南渣土车集镇大事故-湖南一渣土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颜某这个人估计有暴力倾向,所以他在知道陈女士举报他一事后,便气急败坏的去报复她。

3、颜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对自己的暴力行为是无法控制的。

典型的***!

在当今社会,能够接到渣土这个活的基本上都是当地有势力的黑恶势力,别人是接不到这个活的。因此,运输渣土的车辆背后有黑恶势力撑腰,所以才肆无忌惮的乱倒渣土。女子举报乱倒渣土,***相关部门必然会过来处理,可能会禁止其乱倒行为,很可能会对其进行处罚严重的话会取消其运输渣土的资格,影响了其金钱利益。

黑恶势力一般心狠手辣、目无法纪,靠暴力、打砸威胁老百姓,认为老百姓会屈服于其恐吓之下,之所以下重手,一是对女子的凶残报复,吓退该女子不再举报,二是杀鸡儆猴,这就是告诉其他人如果再举报下场就这样残!这是典型的黑恶势力。

建议***部门深挖谁泄漏的举报人信息,严肃处理,同时对黑恶势力予以铲除。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正义,鼓励人们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不受损!

纯属打击报复:各地方举报者遭致不同程度的各种打击报复已有多例。

举报遭打击,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当今的中国面临多个困惑:社会缺少公平,司法缺少公正,权力缺少公信.……

湖南女子的举报,如果是真的 ,有关部门可能要介入,那么被举报人的利益肯定会受损,如果缺少公德的话,心胸狭隘,必怀恨在心打击报复,或许就是*** ,因为这是他们一贯的做法!

我现在有个疑问,举报人的邻居是否和倒渣土的有关系,如果有,那就毫无疑问,就是打击报复,我还有个更大的疑问 ,举报人的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不是应该受到保护吗?

关于湖南女子举报乱倒渣土,一家四口被邻居砍伤,行凶者颜某为何会下死手?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种可能。

1.颜某与倒渣车之间有利益关系,陈女士与渣土办打完电话不久,颜某就出现,嘴里还喊着“你拦我车,我杀你全家”的话。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颜某痛下的杀手。

2.颜某与陈女士家有私怨,据陈女士丈夫说,早年间颜某曾打过陈女士的公公,并被拘留15天,颜某可能怀恨在心再加上他与倒渣车之间有利益关系,才下死手。

3.颜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对自己的暴力行为,无法自己控制。

4.颜某可能是某些利益链下的打手,颜某无儿无女又没有家产,对人出手又狠,符合充当打手的角色。颜某下死手,一定是受到某些人的指示,要杀鸡儆猴。看看以后谁还敢举报。一定有人给他充当保护伞,要不然事情发生了快4个月,不是媒体捅出来,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总的来说,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个人刑事案件,很可能是有组织的涉黑暴力案件。朗朗乾坤之下,还有如此残暴之人,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不要在媒体爆料出来,再去严查。如果没有媒体曝光,这事就这样了。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颜某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背后之人也会被绳之以法。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评论点赞。

近阶段我们的社会治安似乎中了某种“魔咒”,一桩桩重特大恶性案件不断刺扎我们的心灵,突破我们的法律底线,社会需要安宁,发展需要稳定,而安宁、稳定的实现需要重典、需要法律宝典为之保驾护航,我们需要一场如上世纪八十年代(83年)一样的“严打”给社会来一次洗涤,弘扬正气,震慑罪犯!

如何看待湖南鸣警笛救护车与水泥罐车相撞造成1死4伤?

湖南长沙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鸣笛中的救护车相撞,将救护车中原本在另一起车祸中被救的伤者撞出车外,致其二次受害当场死亡

那么,如此事故到底该如何分责?

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救护车属于特殊车辆,在整个行驶过程中,一直都在鸣笛提醒其它车辆注意避让。但在过红绿灯路口时,还是和水泥罐车发生了猛烈碰撞。但其实双方都是有原因的。

虽然救护车貌似是在绿灯亮起的时候出发,但为了抢救患者生命,也确实是着急了些,有那么点“抢跑”。而水泥罐车也是火急火燎,眼见绿灯要亮了,还想趁着最后关头冲出去

说到底,像救护车这类特殊车辆,应该是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不受行驶路线、速度和信号灯的约束。可要是明知道行驶不安全,还危险驾驶,那出了事故也是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而水泥罐车没有按照交通法规尽可能的避让救护车,甚至还有超速行驶的嫌疑,这是百分之百要追责的

由于双方同样有过失,一个“抢跑”,一个超速,所以两者在这起事故中造成患者二次伤害身亡,要分别承担50%的责任

这个社会为什么出现了这么多是非不分、三观不正、喜欢乱喷的键盘侠?

救护车在抢救生命垂危的事故伤员,一分一秒都是在与死神赛跑,请喷子们不要乱喷,救护车今天抢救的是别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明天就可能是你自己以及你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

任何无特殊任务的车在听到警报声时(至少方圆500米都可以听到),首先都应减速,并在救护车通过自己车子时停车让行!

水泥罐装车在救护车一路鸣笛警报后,仍然还与救护车在红绿灯路口相撞,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1、知道交规,但没有减速(停车)礼让救护车的思想。

2、不知道交规,没有礼让救护车的意识。

3、耳朵有问题,没有听到警报声。

4、毒驾(或醉驾)。

5、其它原因(包括救护车中抢救的伤员是某某关键证人,某某花钱请罐装司机制造交通事故灭口等)。

2020年12月6日上午9点28分左右,在湖南***沙市岳麓区山塘某十字路口,一辆长沙市第四医院的救护车和一辆水泥罐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5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救护车上的病人死亡,另外4人受伤。

根据***显示,救护车鸣笛冲出路口,刚好绿灯亮,而水泥罐车应该是在黄灯的时候冲出来,然后水泥罐车直接撞到救护车车身,导致救护车上面的病人被甩出当场死亡。

这起事故发生也在警醒我们,红绿灯路口应该怎么安全行驶,俗话说“宁等三分,不抢三秒”,而真正能做到的有几个,包括我这样的平常很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司机,偶尔赶时间,也会在黄灯亮的时候冲过去,还经常看到其他车辆这样冲,所以我也会反思,并且去改正。多等一会儿,哪怕迟到也比不过出事故付出的代价大。

另外,救护车本来是肩负救死扶伤的重任,却因为可以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规范的行驶变成导致病人死亡的车辆,那么驾驶救护车的司机有没有责任呢?且不说水泥罐车的责任,救护车本身应该有的谨慎哪儿去了呢?既然是承载着生命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更应该小心谨慎。

***就不贴了,很容易就能找得到。这起事故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我认为主要就在于事故双方都是比较特殊的车辆。作为普通百姓,这起事故对我们来说并没什么影响,毕竟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太多了。但是作为司机,我觉得还是能从事故中吸取一定经验教训的。

事发当时***车前方是红灯,所有车都在停车等待。救护车通过停止线后红灯即将结束。所以救护车闯红灯无疑。

这个截图是红灯转绿灯一瞬间,可以看到水泥罐车已经出现在画面中。而这条路红灯转绿灯,必然另一条路上是绿灯转红灯。根据经验,绿灯变红灯前都会有3秒钟黄灯,所以基本可以肯定水泥罐车是抢黄灯通过。

事故责任只能由交警最终确定,但是我们可以根据相关法规简单分析一下。

救护车在抢救病人时可以不受信号灯约束,而且其他车辆也应该让行。但交通法明确写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我在路上经常遇到救护车,而且我遇到的救护车司机开车都特别谨慎,即便是在执行任务,在我看来司机的操作也有一定程度的保留。

而***中的救护车显然有些大意了,据说当时车上有伤员,所以我们能充分理解救护车抢救生命的紧迫感。但司机确实有点大意了,因为你正在经过路口。***如与救护车相撞的不是罐车,而是过马路的行人呢?后果又会是什么样?

而水泥罐车也违反了交通法,因为交通法明确规定黄灯亮起,没有通过停止线的车应该停车。而现实中很多司机都会选择抢黄灯通行。但***中的罐车司机难道听不到救护车的警笛吗?很多司机开车在路上听到警笛声都会下意识加强观察,及时找到特殊车辆进行避让,而这位罐车司机却和一般人不同,真可谓“胆识过人”。

事故中救护车被撞击后尾门打开,担架上的病人被甩了出来,最终不治身亡。这就说明了安全带汽车碰撞中的重要作用。

我认为这是一起由习惯思维引发的事故,罐车抢黄灯习以为常,认为这不算什么,天天都是这么过来的。而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有不受信号灯约束的权利,但是双方都过于强调自身的条件,而忽略了其他人。

我开车十几年,被人碰过两次,都是很小的剐蹭,对方全责,还都是在刚拿驾照的头一年发生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磕碰。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我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事故发生了,分谁对谁错是次要的,以后怎样避免才是关键。毕竟这是事故,不是争吵,弄不好会要命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渣土车集镇大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南渣土车集镇大事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查看更多有关于 的文章。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ww.sdtmdf.com/post/24793.html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随机图文
    此处不必修改,程序自动调用!
最新留言